總是有那麼幾個品牌,玩廣告總是特別能表現出亮點,真要說讓我印象特別深刻的品牌案例,吉列Gillette就是其中一個。記得先前介紹過吉列在平面廣告上表現出來的幽默創意,想不到這次他們又結合熱門電影,透過影像廣告再次讓我驚艷。
這幾天,相信許多人應該都在Facebook上,看到一則吉列Gillette推出的《復仇者聯盟2》創意廣告。透過電影當中四個各具特色的英雄角色,吉列不但暢快的玩了讓人激賞的創意,更透過這支廣告,告訴每一個廣告人跟行銷人:內容行銷應該怎麼玩,才叫有效益!
從這支廣告當中,我們可以知道主要是要推廣他們於無感系列全新推出的浮動立體刀頭。透過搜尋相關資訊,我又看到了另一支相當有意思的廣告:刮鬍刀彈鋼琴。
這兩支廣告,具備了對我個人而言相當重要,廣告應該要有的幾個特點:
1、廣告是不是創意的讓人興奮,並想分享給朋友?
2、廣告是不是有清楚的表現出商品特點?
3、上述兩項完成後,廣告能不能吸引人想購買?
4、達成第3項後,你知不知道如何購買?
其實,同樣的四個要素,我們將其擺到快變成網路行銷顯學的「社群行銷」跟「內容行銷」之上,也是可以互通,同時更是重要的一個元素。
我們可以聽到很多行銷專家跟大師教我們「社群行銷就是要跟粉絲搏感情、交朋友」、「內容行銷就是要創造值得被分享的內容」。但是,卻沒有人告訴我們:行銷,你就是要進行一個銷售的動作。
在社群行銷的領域當中,Facebook提出了一個給每一個專頁管理員參考的「442原則」,就是相當不錯的概念。
「442原則」指的是在社群平台之上所放置的內容,可以將其依據40%、40%及20%的比例,分別進行資訊類別、間接銷售跟直接銷售的內容規劃。其完整的概念主要為:
四成提供和銷售無關、但消費者需要的知識;四成內容和銷售間接相關,像是品牌活動;兩成內容和銷售直接相關,可以連結到產品試用或購買網站。
這樣的概念,如果我們用《一擊奏效的社群行銷術》作者Gary Vaynerchuk所提出的「拳擊理論」來分析;40%的資訊/知識分享其實就是基本的社群行為,有點類似引導試探對手的「刺拳」;而20%的直接銷售則可以說是姑且一試的直重拳,也許能讓你碰巧打中恍神的對手;至於決勝的右勾拳,無非就是那40%的間接銷售內容。
回歸到本篇的主題,吉列在這次的兩支廣告當中,就相當巧妙的對消費者揮出了一記又一記得右勾拳、左勾拳。
在《復仇者聯盟2》的廣告中,展現趣味的創意同時,吉列也不忘在前半段大家剛被挑起興趣,對廣告的注意力特別深刻的時候,巧妙置入「產品」本身。而在另一支鋼琴版的廣告當中,更是直接的表現出這次新推出的商品的獨特機能優勢。
所以說廣告是不是為了創意的美感,就該犧牲赤裸裸的銷售?社群/內容行銷是不是為了討好粉絲,就該忽略銷售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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